******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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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5标段项目经理部
一分部项目台车信息化升级改造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方案编号:SCFA******813)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5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台车信息化升级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5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项目为铁路工程。
2.2项目工期:115月。
2.3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嘎朗村。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2.1直接委托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2.2其他需说明情况 。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暂定数量 | 计划交货 日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规格或质量标准 | 备注(包件号-若有) |
1 | 湿喷台车信息化改造 | / | 套 | 1 | 2025.7 |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嘎朗村 | 无 | / |
2 | 三臂凿岩台车信息化改造 | / | 套 | 1 |
备注:1.表格填写应完整,计量单位一致的招标物资填写合计项。
2.表格不应有空行,采购物资清单顺序编写应与采购方案物资清单一致
4.2结算方式:
乙方应在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按甲方要求出具符合纳税人身份,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相关信息必须与实际提供设备或应税劳务等业务内容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发票金额的款项,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4.3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合同签订后,货到工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正常运行3个月后1个月内,乙方提供税率为13%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4.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保金,甲方在设备质保期1年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三臂凿岩台车,使用原厂提供的信息化改造更加方便,且项目长期与该供应商合作,配合度高,售后服务好,其公司在信息化领域技术领先。
******有限公司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5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2025 年 6月 27 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湿喷台车 设备物资说明:信息化升级改造 数量:1 单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