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A2025-06-126-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已由/批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万元;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事务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公司进行基本情况调研并收集相关资料,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活动,对其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或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的法律风险提示等相关法律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项目需求书。招标预算金额4.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其所有报名投标的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 ;
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3. 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网址:******/),提供加盖公章的平台注册截图。
6.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整(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采用现场获取方式,请携带下列资料:(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前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 19 号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获取询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 19 号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会议室。投标人将纸质文件
及电子版光盘密封递交(具体递交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逾期送达 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 19 号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相关招标信息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mode=ticket#/home)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29号北方创客体验中心
联系人: 李老师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
******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 19 号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
联 系 人: 陈政男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