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19,8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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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审计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询比文件 | 219,800.00 元 | 1(件) | 219,8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6-06 12: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询比文件
- (一)交付时间:施工工期暂定为3个月,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中选人按要求提交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结算审核报告,并配合完成项目结算审计
-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按照固定费率方式报价,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在审计期间,审计人员食宿、交通、安全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含食宿、交通等费用)。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中应承担的的风险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跟踪审计服务费分四次支付
项目开工建设两个月后支付至总服务费的40%;
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服务费的80%;
本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办理完毕,供应商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和支付申请后,采购人支付至以《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为计费基数并按《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相应收费标准计算后×45%×成交固定费率计算出的跟踪审计费的90%;
******财政局审定金额为计费基数并按《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财政局审核(增)减超过5%,剩余费用不再支付。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俊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余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