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伊吾县数字化发展局
项目名称:编制(渝哈项目)任务书实施方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编制(渝哈项目)任务书实施方案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编制(渝哈项目)任务书实施方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伊吾作为哈密“数智算”先行示范区,“疆算入渝”工程已被纳入国家数据局专项任务试点工作,为有效落实马兴瑞书记、袁家军书记对哈密(伊吾)算力产业发展及渝哈算力合作工作,加快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其他创新型技术或方案(疆算入渝)任务书实施方案落实。在此背景下,需编制(渝哈项目)任务书实施方案。******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级决策咨询机构,近年来在国家信息中心以大数据支撑政府决策、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委员会国家信息中心目前承担数据基础制度、“东数西算”等政策研究与推动,并牵头推动国家八大算力枢纽节点顶层设计和技术支撑工作,为抢抓国家算力基础设施化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哈密(伊吾)地理区位、能源资源等优势,建议委托国家信息中心编制(渝哈项目)任务书实施方案工作,全力助推哈密(伊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不可预见性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保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其他创新型技术或方案(疆算入渝)任务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落实。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薛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伊吾县数字化发展局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雪芳
联系地址:******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百花路红星名筑高层21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2.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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