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兰路(梧桐路-竹兴路)工程道路路灯灯杆及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兰路(梧桐路-竹兴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投资〔2024]13号(批文编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道路路灯灯杆及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玉兰路(梧桐路-竹兴路)工程道路灯杆、灯具采购(指导安装)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提供的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路灯主要包括灯杆(含灯杆底部连结盒)、灯具、光源、LED控制装置、熔断器、配电板、法兰底座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货物需求》及施工图。
注: 箱变、路灯控制箱、电线电缆、路灯基础、路灯安装等已委托其他单位正在实施,本工程中标单位需安排人员到现场负责灯具组装和亮灯工作的技术指导;路灯基础详见招标图纸,所采购的路灯必须无条件与路灯基础安装形式相匹配,上述所产生的费用需综合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2.2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位置。
2.3供货期限:30日历天。
务必在接建设单位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现场交付;货到现场,准备安装,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有具体的赶工技术措施,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本次报价范围内;承包商应安排好生产进度,充分考虑工期的紧迫性。对于上述的工作节点,若拖延,将处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标段范围详见标段清单。
2.5 货物数量及服务变更:货物实际数量以现场勘查测量后确认,投标单价不以数量变化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路灯(含灯杆、灯具)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外,还须同时提供所投路灯灯具制造商营业执照及所投路灯灯具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销售证明。
3.5本项目设计如涉及品牌专利,投标人无需提供专利产品,可提供近似或类似产品,但供货前灯杆灯具样式须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场。
3.6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开发区能达大厦10楼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刘工 |
电 话: |
0513- ****** |
电 话: |
0513-******、****** |
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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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一致;不一致的,持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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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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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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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 评审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 |
授权委托书 (如有) |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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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路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的,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还须同时提供所投路灯灯具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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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销售的证明 |
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路灯灯具制造商出具有效的授权代理销售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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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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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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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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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信用中围”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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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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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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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主要货物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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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针对相同品牌产品的评审 |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若相同品牌路灯(灯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文件,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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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47分;商务标(投标报价):5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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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技术标评审(4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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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响应 (满分24分) |
样品(产品)品质(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B技术标格式)(暗标、满分12分) |
(1)外观整体效果(产品外观、垂直度、圆整度、表面平整度等),满分3分。整体最优为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均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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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焊接工艺和质量,满分3分。整体最优为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均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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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油漆面光滑,满分3分。整体最优为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均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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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灯臂线条流畅,光滑圆润,与图纸要求一致,满分3分。整体最优为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均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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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技术标准、规格、参数响应(满分12分) |
1、光源模组在正常工作 3000h 的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 98%; 6000h 的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 96%。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光通维持率检测报告。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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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源模组外型尺寸符合GB/T35269-2017《原CSA016-2015》标准P5页A型。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尺寸检测报告。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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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光源模组IP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IP防护等级报告。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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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光源模组光电参数:光源模组色温:3000K±150K(额定值3000K);显色指数:Ra≥70;灯具效能≥130Lm/w。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光电检测报告。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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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光源模组应符合GB/T33721-2017《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经1.5万次以上开关循环并能正常运行。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开关循环检测报告。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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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光源模组应具有高温、高湿(双85)和冷热交替的环境耐受性能(-25℃~85℃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符合GB/T2423.22、GB/T2423.3环境试验要求。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恒定湿热检测报告。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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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是模组或整灯的检测报告均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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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响应 (满分5分) |
付款方式、交货期及安装期等(满分5分) |
(1)付款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付款方式******委员会根据所有投标人的优惠条件承诺作横向比较,优惠条件最优的得2分,优惠条件一般得1分,无优惠条件的得0分。 (2)交货期及安装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及安装期,每承诺提前1天加0.5分,满分3分。合同交货期及安装期以投标人承诺的期限为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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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装指导及调试方案(满分3分) |
安装指导及调试方案(满分3分) |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供货周期安排现场安装指导策略及方案和调试、报检及现场培训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定。 (1)安装指导策略及方案及调试、报检、培训计划等完整合理,操作性强得2.3(不含)-3.0(含)分; (2)安装指导策略及方案及调试、报检、培训计划等完整但缺乏合理性及操作性得1.7(不含)-2.3(含)分; (3)安装指导策略及方案及调试、报检、培训计划等不够完整且缺乏合理性及操作性得0(不含)-1.7(含)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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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似业绩(满分5分) |
类似业绩 (满分5分) |
提供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所投品牌灯杆灯具采购业绩,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100万元(含)以上不到200万元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50万元(含)以上不到100万元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 注:同一业绩按最高得分计取,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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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售后服务能力(满分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满分5分) |
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3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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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承诺 (满分5分) |
投标人承诺提供项目持续服务,并有具体保障措施及优惠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服务及措施,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3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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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项目设得分上限,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评分。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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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商务标评审(商务标报价(53分) |
1、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20万元。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53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5分,下浮1%扣0.3分。 (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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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顺序: 投标人资格评审(2.1.2款)(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评审)—符合性评审(2.1.1;2.1.3;2.1.4款)(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 注:1******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所涉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投标文件需提交的扫描件(除企业诚信库导入的相关资料之外)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除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包含内容以外,还应根据评标办法中的评分细则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相应部分有缺漏,致使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不得分或失分,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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