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施工已由******委员会以《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4】4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4】9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2个10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及堆场、筒仓等相关设施,泊位长度584米,主要运输货种为粮食、豆粕、原糖、钢材及其它杂货,设计年通过能力790万吨。
2.1.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工结构、装卸工艺、陆域形成、简仓、相关配套工程、设备设施等。
2.1.3建设地点:黄骅港综合港区一港池。
2.1.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5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1.6安全要求: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1.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施工、装卸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水工建筑物施工、陆域形成和道路堆场施工、生产与辅助建筑物施工、配套设施施工等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金额5亿元及以上或10万吨级及以上的高桩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4年4月1日至今)不曾在水运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水运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港航相关专业)。
3.1.5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查询资质情况,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满足本项要求。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2家,牵头人应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资质的一方。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8 09:00至2025-04-14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bjyzx/)、“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按照“双盲+分散”的相关政策执行。 ******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相关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渤投集字[2013]152号)招标代理费计费标准收取。 3、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电话:0311-******、031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施工 投标人/供应商 4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渤海新区港城产业园区金融广场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坤 | 联系人: | 郭明亮、张献献、刘国忠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031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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